按照目前的政策,村民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房,只要是没有被相关部门批准的就是违法建筑。但在一些学者看来,违反了规划才能算是违法建筑,即按照规划部门规划,比如明确该土地是农田或林地,占田毁林建住宅,才是违法建筑。如果规划上没有明确指出土地用途,不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。此外,如果村民在建房时,管理者没有制止,实际是管理者没有尽到责任,不宜多年后,以建筑没有审批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。而如果因为新的规划,需要让其拆除,政府就应赔偿损失,以保障村民的利益。
北京时间周五(1月5日),《日本经济新闻》刊登了评论员中山淳史的一篇文章,题为《美中IT双城记》,文章摘编如下:
《科技部:科技活动评审,请托行为必须严肃惩处!》1956年6月的一天,28岁的林绍纲从中南大区文化机关调进中国作家协会,来到北京市东总布胡同22号报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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