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第三支柱发展的新起点可以追溯到2014年。这一年,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出台,并提出“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…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”。
在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看来,未来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方面,要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,关键是突破保险、基金、银行储蓄、不动产等各自封闭的格局,在超级层面统筹规划,而不要论行业给政策。
《年终特稿|大陆真诚惠台利民,让人们看到了什么?》“从制度设计看并不复杂,但登记后的信息数据,如何与劳动、人社、教育等部门及时共享,如何设置严格的查询和职业禁入,需进一步考虑。它依赖一个多部门协调合作、真正有利于儿童保护的综合性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。”
相关报道




